3)第一百一十七章 终见长安_开局被殉刀,我是虎魄魔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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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亦是……

  一场惊天动地的史诗创奇!

  而在这可怕的地狱中。

  一名披头散发的红衣少年正静静坐在染血的地狱中。

  孤零零一个人。

  身旁唯有一座小土推,一株嫩苗,一块木凋陪伴。

  正用一种猩红而嗜杀的眸光注视着他。

  手中,一把已经看不出原先模样的血刀被红衣少年握在手中。

  有凶戾。

  有狞笑。

  更有无尽的疯狂。

  唯独,没有作为人的七情六欲。

  杀神!

  没有任何怀疑。

  在看到秦昊的刹那,他脑袋一炸,脑海中蹦出了这样一个名词。

  他……就是妖族口中的杀神。

  制造出万里魔土血桉的恐怖存在。

  他是……人!

  为人族守住这万里孤城的史诗传奇。

  而现在……

  他疯了!

  这一刻,李寻的内心被彻底击垮。

  再也无法控制心灵的震颤。

  站在地狱的边缘,悲从心起。

  只觉得要窒息。

  “快点走过来,走过来,再走过来一点,我就可以杀了你。”

  血刀猩红,红衣少年站起身,血气汹涌而澎湃。

  无边的杀戮彷若要将天地染红。

  要令天地变色。

  他在数着。

  数着李寻的步伐。

  只要李寻敢踏入长安城的范围,他就可以杀人了。

  “走过来,再走过来。”

  秦昊念叨自语。

  李寻悲恸。

  看着疯疯癫癫的秦昊,他的心好似被刺痛。

  一种窒息感笼罩了他。

  嘴唇都在颤抖。

  这孩子,他才几岁?

  他还是个孩子。

  却为了守住这座万里孤城,孤身一人斩杀上万妖族,被妖族称为行走的灾厄。

  这是从未有过的称呼。

  是妖族对人族的畏惧。

  可现在,他却疯了。

  入魔了!

  已经分辨不清种族之别。

  可他……

  依旧坐在长安城之外。

  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这一座孤城。

  李寻震颤。

  他艰难挪动脚步,朝着秦昊走了过去。

  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即便他沾染魔血,他所守护的人类也不会抛弃他。

  这个人类历史绕不过的丰功伟绩,不应该被人类忌惮,更不应该被人类害怕。

  他是史书上的璀璨明灯。

  若能用他的殉道,换回这个人类的伟大丰碑,他的死就是有价值的。

  他死得其所。

  李寻在靠近。

  在秦昊越发凶恶的眼神中,踏入了绝对不能踏入的死亡领域。

  “哈哈哈哈,你进入了,你进入了。”

  秦昊大笑。

  他丢弃了魔刀。

  暴冲而来。

  九万斤神力的一拳爆发。

  威势令方圆万里都惊恐色变。

  只觉得呼吸凝滞。

  这一拳下去,李寻一定会死。

  会像易拉罐一样,被液压机碾碎。

  从三维变成一维!

  “小昊!小昊!”

  长安城之上,刘夫子以及无数老兵歇斯底里的咆孝响起,几乎嘶哑了声音。

  轰!轰!轰!

  大地像是一颗又一颗的炮弹接连引爆,黄土碎裂,大地震动不绝。

  天惊地动。

  尘土扬起百丈。

  形成了漫卷沙暴。

  浓郁的烟尘覆盖。

  遮挡住了视线。

  李寻睁开眼。

  他没死。

  但附近百米之外,多出了一道巨大的深坑。

  深坑中。

  红衣少年正捂着头。

  不断的拍打着大地。

  像是迷途归家,却找不到家在何方的流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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