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章 正式签约!_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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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这首歌《像我这样的人》,经过我们公司内部评价属于A+级歌曲,你的演唱方面,我们的评判也是A+。”

  她指了指单子上的文字。

  “而这样的双A+歌曲,在目前的新人新歌排行榜上的位置却是只有十五名开外,这是对于优质歌曲的极大浪费,是我们绝对不能允许发生的事。”

  “毕竟之前你还是一名自由歌手,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也是情有可原,但现在既然已经是咱们公司的歌手了,这方面一定不能再维持一个区区的十五名外的局面!”

  “哦?”

  说到自己的排名,江侃一下子来了兴趣。

  他并没有插嘴,而是饶有兴味地看着张玲玲,想听听公司对于自己这首歌是怎么安排的。

  “所以,我们为你的这首歌制定了这么一个计划。”

  “这首歌因为是签约之前创作的,是属于你自己的私有版权,但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把版权和公司分享,一人一半,那么公司将拿出合同上标明的、符合你当前二线歌手身份的资源向市场进行力推。”

  “同时为了表明我们对你的看重,和展露我们的诚意,这首歌在网上的所有收入都归属于侃哥你个人所有,公司将不会和你进行分成!”

  张玲玲的话让江侃大为吃惊!

  他这几天都在研究夏国关于歌手的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般的签约歌手发歌,由公司负责宣发和推广。

  凭借下载或是其他途径获得的全部收益,由词曲作者+歌手和公司二八分账——词曲作者+歌手二,公司八。

  词作者和曲作者一般是加起来分成,歌手分成。

  当然如果歌手只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新人,歌曲全由曲爹带飞,那自然分配模式就又有不同。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公司拿大头,歌手拿小头。

  飞扬娱乐此次能够愿意把第一首歌的全部收益都让给江侃,不可谓不诚意十足了。

  “那……真是谢谢贵公……谢谢公司,和小张你了。”

  合同已签,江侃也就是公司的人了,两人自然也成为了同事,他自然也就跟着改了口。

  这是一个上了十几年班,经过社会毒打后的四十岁中年男子的自觉。

  “不客气,但是侃哥你既然已经加入咱们公司了,那接下来的各种宣传方面的工作,也都需要你配合一起完成了,比如巡演、通告和接受公众媒体的采访之类——前提是如果有安排的话。”

  “那是当然。”

  江侃点了点头,这些都是好事,作为一个在野的歌手怎么可能享有这种宣发资源。

  后半辈子既然下定了决心换一种活法,那抛头露面的事肯定是无法避免的了。

  “噢,有件事需要跟你提一提。虽然在咱们公司歌手是不需要坐班工作的,都是有事才来公司听从安排。”

  她喝了一口咖啡润了润嗓子,接着说道。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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