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10章 人类_蜥蜴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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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0章人类

  最开始唐诏还以为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比如大地精又打过来了,挖到了什么封印之类的,结果让他有些哭笑不得,的确是件大事,但跟他想的略有偏差。

  他们在争聚居地的命名权,各个种族都有参与聚居地的修建,相对应的,他们也都认为自己拥有为聚居地命名的权力。

  矮人想把这里命名为卡拉克—央格尔,这是矮人在黑暗时代被地精攻破的第一座大型要塞的名字。对满怀仇恨与愤怒的他们来说,这是种警醒和纪念。

  妖精跟精灵的意见大抵相同,想将这里称为恩多.维利克,这是个奥斯提亚舶来词,意思和“健康”“大地”“自然”有关,很符合他们的观念。

  狗头人是最让唐诏无语的,他们想将此地称为卡洛斯尼亚,又或者卡洛斯海姆,直接将唐诏拔高到了和历史伟人一样的高度。

  与其说他们是在感激唐诏将他们引向一条光明的道路,倒不如说他们只是在习惯性地拍马屁而已

  唐诏也有点犯难——帮谁也不是,不帮他们吵一年也没个结果,狗头人这帮凑热闹的先不说,矮人跟林地居民天生性格就有些合不来,名字这事儿算是激起了他们的某种诡异对抗心理,他们谁都不会服软的。

  经过许久的艰难交涉,聚居地的名字最终被确认为卡拉克.索尔玛,卡拉克是矮人城塞的前缀,索尔玛还是奥斯提亚语,意为“庇护”,这是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矮人认为聚居地的名字中含有矮人语,所以他们赢了,林地居民则认为是他们选择了聚居地的名字,卡拉克不过是个装饰性前缀罢了,他们也认为赢得肯定是自己。

  也是够奇葩,一座以狗头人为主要人口的城市,用矮人的命名格式,由正统的林地居民为其命名,使用古奥斯提亚词汇,缝合怪到一定程度了。

  唐诏又不是傻子,面对这些明摆着的送命题,他从来都不主动表态,勉强搞定名字的事情之后,就离开了这处聚居地。

  他留在这边帮忙搬砖不是不行,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去做。

  ——

  森林中,唐诏以一种极快的速度穿梭着。

  不运动就不知道自己的身体能力,而在运动之后他不由得有些感慨——真不愧是奇幻世界,几吨重的庞然大物都能在森林里灵活地闪转腾挪。

  他认为自己的骨头与血肉已经跟寻常生物有巨大差别了,跟他差不多重的大象甚至都不能跳跃,比他更重几分的恐龙跌倒了就有再也起不来的风险,而他不但能奔跑,甚至还能像以前那样,用后腿蹬地进行离地跳跃。

  这就不只是身体结构的问题了,他的身体强度能让后世的生物学家惊讶万分。

  他正在前往森林的边缘地带,因为管理哨兵的小妖精首领拉里克之前跟他说过,最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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