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63章_穿越洪荒之丛林之王+穿越洪荒之丛林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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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òu是不是也觉得我的做法太过分?既然这样,就算了吧,我也是年纪大了,想得跟们都不一样了,他们接受不了,也是正常。”

  这个反应完全不在纪浩然的预料中,乍然抛出来还真把纪浩然给噎到了,罗森见话已说完,圣shòu并无意见,觉得自己已经jiāo代完了,该走了,于是转身就走,纪浩然这才动作起来,伸手拉住他,“你gān什么去,话还没说清……”

  “可是金圣……”

  “金鬃怎么了?有他什么事?”纪浩然被问得莫名其妙,回头瞄了一眼,金鬃正老神在在的趴在窗户根底下晒太阳啊。

  然而纪浩然话一说完,再扭回头的时候,就发现罗森的表qíng,有点微妙。

  咳,敢用打发小工的口吻打发圣shòu,纪浩然的确算的上古往今来第一份,不过,有什么关系?反正他们家金鬃不会在意的啦,纪浩然把罗森拉,“跟我说说,你的那个血缘分队然后各种族分工合作的想法是怎么来的,还有你到底打算怎么协调这些队伍的关系,你的这个想法,我……跟我们家金鬃都很感兴趣的!”

  为了给伟大的圣shòu留点面子,纪浩然顿了一下到底把金鬃捎带脚的提了进来。

  这一说,差不多就说到了天将破晓,东方露出了鱼肚白。

  送走了罗森,纪浩然困得上下眼皮直掐架,但jīng神却亢奋得不得了,黑地早搂着长生睡得口水飞流三千尺了,金鬃和白底倒是一直qiáng撑着,白眼更是飞了罗森无数个,可惜纪浩然拉着罗森聊得欢畅,完全没感觉。

  如果说饥饿促成了莱利的玲珑心,那么发生在罗森身上的变化就完全是用鲜血浸泡出来的苦果。

  罗森的shòu形是一只剑齿虎,与猛犸象,骨龙,信鸥这些shòu人相比,毋庸置疑,剑齿虎是更擅长杀戮,鲜血与战斗的种族。然而,这真的就可以自豪了吗?

  骨龙,信鸥有翅膀,当战斗趋于失利,他们有天空做退路;猛犸象体型庞大,他们在战斗的时候更多的是依赖超卓的体重踩踏对手。

  只有剑齿虎,他们翅膀当做逃生的利器,也没有绝对优势的体重在战斗里保持不败之地。剑齿虎在战斗的时候是没有退路的种族,一场近身遭遇战打起来,要么生,要么死,别无。

  求生是一种本能,只有别无选择的时候,一个有生命的个体才会义无反顾的投入进去,纪浩然对罗森的感慨特别能理解,兵家所谓的背水一战,已经被多少年的历史多少场战役验证过其正确xing了。

  两个儿子的死亡让罗森在还年轻的时候就开始思考剑齿虎的出路在哪里,就算他们是圣金源乃至整个大陆shòu人种族中的大头,无意识完全仰仗一腔武勇的战斗,也早晚会伤害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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