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第 64 章_穿书军婚中怀孕的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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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不灵坏的灵,越是希望那些天兵可以迟点反应过来,那些天兵的追击就到得越快。

  狐小玉看着身材纤细的男主一脸懵逼地被因为发现了新大陆、所以迫不及待想要试验一下能够克制那条“疯狗”的入水之法的敖春拉走。

  那茫然的小眼神再配上他不算强壮的小身板,看着就像是一个被恶霸强抢的民女——弱小,可怜,又无助。

  其实沉香对这些举动的接受度还算是高,毕竟他可是被敖春那条特别不靠谱的尾巴带着走过的人。

  令他格外不能接受的不是敖春的举动,而是敖春将要带他去的地方。

  其实听到那些天兵天将又追来的消息,他的第一个想法也是往有水的地方跑。谁让那些天兵天将领头的那个人对水无可奈何呢?

  可是这个房间就这么大一点,敖春一拉着他往屏风后面跑,曾经在客栈里做过帮工的沉香立马就反应过来他要去的地方是哪里了!

  还没等他认真思考、权衡利弊,然后发表或肯定或反对的意见,他的视线“砰”的一下就撞上了屏风上搭着的那些衣物。

  准备沐浴之前,狐小玉也没想过有人会闯进她的房间。那衣服当然是怎么方便怎么摆,洗澡嘛,当然是要将自己的小衣服摆在上面,方便待会儿第一个穿啦。

  听到异动以后,她能及时披上外衣,遮挡住自己的身体,都是她机敏聪慧、眼疾手快了。谁还能在窗外可能有歹人的情况下,还记得要整理一下洗澡之后要穿的衣服,将比较私密的衣服盖在最下面?

  反正狐小玉是想不了那么多,所以沉香乍一眼看过去,一下子就将某件他不该看到的衣服尽收眼底了。

  那一瞬间,他只有那么想戳瞎自己的双眼了!

  拜那些生性狂野的妖怪们和江湖上一些风流不羁的大侠们所赐,这个世界的风气只有这么开放了。

  将小衣同中衣和外衫一同晾在来人一眼便能看清的前院里,已经不算什么了。

  沉香他爹——刘彦昌从外表上看来好歹是个斯文儒雅的人物。秀才这个功名放在外面可能不值钱,但是放在连山镇这个荒凉偏僻、又有点封闭的山野小镇上,却是个值得说道的名号。

  自沉香有记忆以来,打从他爹振作起来之后,想做他后娘的人就没断过。

  尤其是在镇子上定居了之后,络绎不绝的媒人都是常规操作。

  更夸张的是竟然还有人上门自荐枕席的,讨好他这个小孩子都是低端操作了,真正高端的是穿着亵衣就摸进了他爹的房间。

  被拒绝之后,出门时还骂骂咧咧,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围观的。

  括弧围观群众包括他这个小孩子,虽然他一点儿都不想看,还因为自己亲爹房里走出个陌生的女人而被吓了个半死。

  再括弧,被围观的时候,那女人还穿着那一件亵衣。她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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