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27章 残酷_带着淘宝混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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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死了,战马就会发疯,拼命攻击敌人,直到自己死亡为之。

  就是这样的精神才有了马革裹尸的无上荣誉!这荣誉可不光光是给马上的人,还有给忠心护主的战马!

  可现在多铎没死,居然下令杀自己战马,剥皮充当担架,这些鞑子果然没人性!

  “老大,要不我们打一波?”

  亲卫小兵舔着唇,“咱们也有七八百人,打他们没问题。”

  “不许妄动。”

  虽然很气愤,可作为这支分队的头,刘二还是十分克制的。出城前,左弗有交代,要尽最大可能保全自己的力量,他们是奇兵,主要作用就是扰乱清军军心,以及以出其不意的手段消耗部分清军。

  如今清军的战马全被炸死,主要干将也被炸得差不多了,而且主帅多铎还受了重伤,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清军哪里还有心思来打他们?

  刘二认为他们的战略目标已达到,所以不宜再进一步扩大战果,而是要回去禀报左弗,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可他这样想,别人可不这样想。尤其是左弗的那群亲兵。上次与鞑子交手感觉没过瘾,这回见这群鞑子惶惶如丧家之犬般,便是忍不住了。

  他的话音才落呢,就有人“砰”的一声,开了一枪!

  刚将多铎抬起来的清军立刻就陷入了混乱。

  “保护王爷,保护王爷!”

  “是哪几个蠢货开枪的?!”

  刘二大怒,“我们暴露了!”

  “杀呀!”

  没人回答他,他只见所有的士兵都站了起来,冲下山包!

  “回来!”

  刘二蹦了起来,刚想端枪警告,却见伙鞑子兵分两路,一路护着多铎往回跑,一路冲着小山包来了!

  完了!

  这下捅马蜂窝了!

  咬咬牙,他一跺脚,骂道:“劳资倒了八辈子血霉,带了你们这群兵!”

  骂完便是拿起自己的长矛冲下了山脚。

  肉搏战,火枪不合用,还是长矛最具杀伤力!

  尤其这长矛的矛头还是做成三棱形的。一米五的枪身,加上矛头,一人长的距离,再加上臂长,在这样的肉搏战中比什么都好用!

  “噗嗤!”

  捅死了一个鞑子后,刚转身,却觉背后发凉,忙弯腰,一个身影扑了过来。

  刘二定眼一瞧,顿时冒出了一身冷汗。

  对方手里居然拿得是大锤!

  他们有防刺服不假,可却经不住这样的敲打。

  生命受到威胁的刘二顿时火了,反手就是一下,直接戳中了对方的眼睛,在对方凄厉的惨叫声中,他抬手又是一下过去,直接结束了对方的生命。

  惨烈的厮杀在这山脚下展开。

  明军虽装备精良,可肉搏战的经验却不多。尤其之前打了一仗后,这些清军意识到了明军的铠甲难以破除,许多人居然是带了大锤过来。

  这等武器自唐以后便流行了起来。宋时炼钢技术的进步迫使马上民族开始使用骨朵来打击敌人。

  一锤子下去,哪怕是戴着头盔也能将人敲个半死,便是宋军后来也使用了这种武器。

  矛与盾的升级永远都是相对的。而善马战的清军显然也不会放弃这种武器,在发现明军铠甲头盔坚韧后,他们便将这些武器集中了起来,当敌袭发生后,这些素养极高的清军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用骨朵打击明军!

  伤亡开始出现在明军队伍里,刘二奋力厮杀着的同时,还得小心随时会捶过来的大锤。

  他心里已满是泪了:当了一辈子的小兵,眼看就要发达了,难道今日就要死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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