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587章 芳踪初现 (2)_蛇血欲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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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倒不可以走远路了。”

  长风一脸为难,他走过进县城的路当然知道有一定危险,不然早就有村民自己去城里贩卖皮毛了,玲珑见父亲左右不定,便道:“爹,让我带赵钱进县城吧,我随您去过三次,闭着眼睛也知道该怎么走,再说这几年瓦族长的皮毛队都踩出路来了,沿着他们的脚印走就不怕迷路。”

  长风道:“光认得路还不行,要有人随身保护才可以,路上野兽出没,虽然只是大半天的行程,但稍有不慎就有性命之忧。”

  我道:“这点长风叔倒不必担心,我打算和大力丸、赖斯基兄弟俩一起动身。”

  长风点头道:“这就好,这就好,有大力丸那蛮汉保护你我就放心了,来,咱爷俩继续喝酒。”

  这种类似椰汁的酒确实好喝,而且我已经从赖斯基那里知道,这种酒实际是由一种甜果酿成,名字叫醉仙酒,用他们话的意思来说像我这种鸟神喝了也会醉的酒,中午由于担心程素素我并没有多喝,这刻知道了明天就要夫妻团聚不由得高兴起来,再加上长风不停地劝,不由得喝高了。

  把酒言谈中我才发觉眼前这位道骨仙风的长风叔竟然是位怀才不遇的有为青年,不,是中年了,他年轻的时候到县城读过书,学习过在他们眼中所谓的先进文化,原本立志报效双城国,怎奈宇宙官场一般黑,没人愿意自己的官位受到危险,长风一气之下便携妻回到村里隐居,不久有了女儿玲珑后更是不愿出村,只是人一旦有了远大理想后难免会有所怀念,所以他时不时便随皮毛队进城看看当今天下的动态。

  双城国是一个以盛产美女出名的内陆国家,在它的周边已知的国家有一个金国和万马国,金国是以冶炼技术闻名,而万马国则是以骏马闻名天下。

  我本以为这里所谓的马就是不久前骑过的猪,想想万猪奔腾的场面肯定巍为壮观,不料经过长风一番解释后才知道,原来万马国出产的马是与地球上的马基本类似的物种,只是万马国持马自傲不肯将这一稀世物种引入到双城国,并且还时常乘驾马匹到双城国边界掠夺财物和美女。

  由于道路难行,再加上双城国固步自封,除了这两个接壤的国家外,另外广漠的边界竟然是无人区,没人去探查那些地方还有没有国家或者人类居住,因为已知的这两个接壤国已经让当今的皇帝头疼不已。

  金国是双城国万万不敢得罪的国家,虽然他们对双城国多有侵犯,但双城国的所有铁器包括兵器在内均由其提供,要跟他们打仗这不是自找死路吗,至于万马国来则几百骑,以双城国徒步手持木棒的阵仗是万万难敌。

  长风趁着酒兴问起我的身世来历,“赵贤侄,”这一会儿的功夫天南海北两人关系不觉间拉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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